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要求,并结合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精神,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将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
奖学金类别 |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专业 |
二等 |
艺术学院 |
庄汉文 |
202110220129 |
男 |
环境设计 |
对以上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J-1504)。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7-6392097。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