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0年中秋节及国庆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公休日上班,分别上9月23日(星期四)和9月24日(星期五)的课,公休日安排有课的照常上课。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公休日上班,分别上10月6日(星期三)、10月7日(星期四)的课,公休日安排有课的照常上课。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遵纪守法、按时返校。教职工休假期间离校,须经各单位负责人同意;各单位负责人离校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凡因故提前离校、延期返校及请探亲假者,均须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二O一O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