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教育部决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身份证号码须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为保证像片上网的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我校2011届本科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相工作由新华通讯社湖北省分社新闻信息中心负责,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所属图片社11月13日上午带设备进我校拍摄。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过时不候。具体安排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生交费15元,拍摄时缴纳给新华通讯社湖北省分社新闻信息中心。
2、拍摄地点:J3一楼门厅
3、各班于11月8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科(J3104 7号窗口)领取照像卡并工整填写姓名、专业和身份证号等资料,通知本班在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摄像。(区位码电子查询可在网上下载)
4、照相时注意不要穿天蓝(湖蓝)色上衣,不得佩戴首饰,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服装最好为白色或浅色系。
5、照相时须提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象信息采集》(卡);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的时间照相的同学可在本次安排的其它时间内补照。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安排:11月14日12:30 (11月14日12:40结束)(有学籍学生)
注:由科院录取转入的学生于12月初随科院安排一起照相。
下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