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推荐学生申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2021年计划选派750人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2. 实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以拟实习单位规定为准。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5.国内、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更多详情见“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
三、推荐选派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2.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应提交材料及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和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受理单位一栏须点选“湖北省教育厅”。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3.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4. 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J1529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意见(Word格式,不超过500字)和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926735526 @qq.com。
四、联系人:孙晓莉,联系方式:0717-639203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