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
访问旧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English Version 
 
 首页  党群工作  关于我们  国际交流  外专引智  因公出国(境)  学生交流  汉语国际推广  港澳台事务  国际教育组织  国际化建设 
 首页 
 党群工作 
 关于我们 
 国际交流 
 外专引智 
 因公出国(境) 
 学生交流 
 汉语国际推广 
 港澳台事务 
 国际教育组织 
 国际化建设 
项目信息
首页\学生交流\项目信息
关于做好推荐学生申报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21-02-01     (浏览次数: )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推荐学生申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2021年计划选派105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000人。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外语水平:见选派办法

更多详情见“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

三、推荐选派办法

1.申请人须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在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申请受理单位一栏须点选“湖北省教育厅”。

2.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 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于4月1日17:30前,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于6月1日17:30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J1529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意见(Word格式,不超过500字)和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926735526 @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孙晓莉,联系方式:0717-639203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推荐学生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下一条:关于选拔学生参加美国天普大学“留学—交换”项目的通知


copyrightO2020三峡大学国际处,All Rights Reserved网站管理  

                 地址: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编: 44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