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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申请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20-03-10     (浏览次数: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0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1名。

二、选派类别及学习期限: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

三、申请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选派高校及专业

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五、资助内容

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

六、申请办法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参照《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请特别注意各专业的申请条件限制)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3.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4.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1.请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并进行思想政治审核。

2.请各学院指定专人于2020323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J1529,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如学校春季学期教职工报到时间晚于323日,请按时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版打包发送至1926735526@qq.com(文件名:学院+姓名+申请学校)

七、评审录取

我办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进行筛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报送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评审后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最终录取结果拟于20204月公布:

1、申请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且专业相关的学生优先考虑;

2、在同等条件下,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GPA)高的学生优先考虑;

3、如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大学英语考试成绩高的优先考虑。

优先级:申请院校及专业相关性>平均学分绩点>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八、其他

1.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宣传推荐工作,协助学生准备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2. 为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一经确认录取,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学生不得放弃奖学金资格。否则,由所在学院按不诚信记录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请各位同学申报前慎重考虑。

3.请有意向者登录学校官网个人门户,在校内通知中下载附件。

4. 联系人:孙老师,微信:13545725672QQ : 1926735526,咨询电话(开学后): 6392033


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

2020310

附件:1. 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

2. 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附件2. 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关于推荐学生申请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选拔学生参加美国天普大学“留学—交换”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学生申报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挪威、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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