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0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1名。
二、选派类别及学习期限: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
三、申请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选派高校及专业
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五、资助内容
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
六、申请办法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参照《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请特别注意各专业的申请条件限制)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3.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4.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1.请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并进行思想政治审核。
2.请各学院指定专人于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J-1529),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如学校春季学期教职工报到时间晚于3月23日,请按时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版打包发送至1926735526@qq.com(文件名:学院+姓名+申请学校)。
七、评审录取
我办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进行筛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报送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评审后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最终录取结果拟于2020年4月公布:
1、申请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且专业相关的学生优先考虑;
2、在同等条件下,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GPA)高的学生优先考虑;
3、如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大学英语考试成绩高的优先考虑。
优先级:申请院校及专业相关性>平均学分绩点>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八、其他
1.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宣传推荐工作,协助学生准备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2. 为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一经确认录取,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学生不得放弃奖学金资格。否则,由所在学院按不诚信记录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请各位同学申报前慎重考虑。
3.请有意向者登录学校官网个人门户,在校内通知中下载附件。
4. 联系人:孙老师,微信:13545725672,QQ : 1926735526,咨询电话(开学后): 6392033。
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
2. 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