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推荐学生申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
1. 2020/2021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0人,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生。4月1日–4月1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详情见“2020/2021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18)。
2. 2020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3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月1日–4月10日申请,4月底公布录取结果。详情见“2020年韩国互换奖学金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17)。
二、申请条件:
1. 以上项目,申请人应符合各项目选派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2. 留学基金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专栏,获取选派工作流程、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申请人须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在各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以上两项目网申时间均为4月1日–4月10日)。其中,申请受理单位一栏须点选“湖北省教育厅”。
3. 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于2020年4月15日17:00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J-1529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意见(Word格式,不超过500字)和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92673552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如学校春季学期报到时间晚于4月12日,则可先提交电子版《单位同意意见表》及学院负责领导同意意见截图作为支撑材料,并于学校开学后一周内提交正式材料。
五、请各学院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申报,并将通知转发其他年级学生以提前做好今后年度的推荐申报工作。
六、联系人:孙晓莉,联系方式:0717-6392033(开学后)、QQ:1926735526(开学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