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及我校有关因公出国(境)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全校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的整体需求,合理编制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
一、 指导原则。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访,科学制订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出访实行计划管理,未报送组团计划者原则上不予派出。
二、 申报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制订和上报本单位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校际交流、长期及短期访学、就读学位、专题培训等以执行公务为目的的出访任务。
三、 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2月10日17:00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J152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2360616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处/学院-2020年度组团计划”。联系电话:6392033
附件:《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
2019.11.20